本报讯(通讯员 冯学思 黎明畅)“法官,多亏了您的方案,不然这好几百万不可能一次性全部收回来的。”“为之奋斗这么多年的公司保住了,特别感谢法官帮我们渡过难关!”日前,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结的一起案件同时得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好评”。该院灵活采用“活封”措施和司法拍卖,用时122天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551万元的案件,既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宁波某建筑公司与合肥某建筑科技公司本是生意合作伙伴,因建筑科技公司拖欠工程款,建筑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于2024年6月诉至裕安区法院。后经法官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建筑科技公司欠付建筑公司工程款551万元,分三期偿还。然而调解协议生效后,建筑科技公司未依约履行义务,建筑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企业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企业负责人也表示暂无履行能力。该企业经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资产多集中在办公用品、家具家电等固定资产上,即使拍卖上述资产也不够偿还全部债务。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向申请执行企业充分释明被执行企业的困难,在得到对方的支持后,将被执行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活封”,在非显著位置粘贴封条,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同时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督促被执行企业早日履行还款义务。
“法官,之前我们订购的一批钢管到货了,想先卖了来偿还这笔债务,但目前还没有找到销路,您看能不能帮忙拍卖?”9月的一天,承办法官接到被执行企业的一通电话后,火速奔赴现场查看。由于钢管数量巨大,执行干警不敢有丝毫松懈,持续一周“连轴转”,认真清点数量、完成财产评估工作,并安排人员看管,确保这批钢管能够顺利进入拍卖程序。11月,钢管被成功拍卖,申请执行企业债权全部得到兑现,该案执行完毕。“正是因为一开始的‘活封’措施,被执行企业能够维持经营,也就愿意积极主动配合我们开展拍卖。如果仅因一起执行案件搞垮一家企业,这也是我们万万不愿看到的结局……”承办法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