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滁州市切实发挥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能作用,不断调整优化工作思路,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在建设法治政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诉前抓化解。通过发挥政府与法院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信息共享的数据沟通、类案处置的理论交流、矛盾化解的诉调对接、诉源治理的工作协调。市司法局与市中院联合出台《滁州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陆续建立起覆盖市县两级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将行政争议引入诉前化解平台,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0余件。
审前抓调解。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律师等专业人士,及时召开研判会,应调尽调,同时做好应诉答辩等各项准备,确保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持续开展“2+X”府院联席会议,推进败诉风险提醒、审判情况定期通报、每周庭审信息预告。
诉中抓规范。常态化组织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千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亲历庭审。连续两年府院联合举办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今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保持出庭应诉率100%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3.5%,同比增长19.7%,居全省前列。
诉后抓总结。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败诉率、司法建议反馈率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范围。今年前三季度,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4.03%,同比下降7.78%,全省最低。(滁司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