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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赋能“终本清仓”

日期: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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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赋能“终本清仓”

版次:1  2024年12月04日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范颖 王前勇)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查到财产暂时不能处置的情况时,法院可依据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然而,“终本”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结束,为破解“执行不能”的困局,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着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日前,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成功构建“清仓终本”执行监督大数据监督模型。

此前,省检察院决定,自今年8月至2025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涉终本案件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促进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并助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提质增效。根据相关要求,鸠江区检察院充分利用终本案件台账、国家政策法规数据、再审法律文书数据、户籍信息数据、工商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车辆登记数据等数据,根据不同关键词比对规则,筛查可成案线索。

基于该大数据模型,鸠江区检察院筛查比对发现,某案件被执行人严某某目前有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原来,早在2010年,严某某因未经许可进行餐饮服务被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由于逾期未缴纳罚款又被加处罚款3000元,之后,相关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罚款,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但因严某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最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根据上述线索,鸠江区人民法院立即开展“执行110”行动,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经法、检两家充分释法说理,严某某认识到缴纳罚款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最终一次性缴纳了全部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6000元,这笔沉睡10多年的“执行款”终于被唤醒,成功执结。

据统计,截至目前,鸠江区检察院根据“清仓终本”执行监督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可成案线索215条,已向鸠江区法院建议终结执行案件16件,建议恢复执行案件2件。此外,该院还与鸠江区法院会签《关于完善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明确监督制约、协作配合、组织保障机制,提升“清仓终本”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