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梁斌)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采取拘传等措施,终本清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付清20000元现金,案件圆满执结。
据悉,2021年,被执行人何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与申请人蔡某发生碰撞,致蔡某受伤、车辆受损,事后,蔡某起诉何某要求赔偿相应损失。霍邱法院审理判决后,何某依旧拒不履行,蔡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何某联系多次,督促何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的义务,何某都以自己没有工作等理由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及现场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下落难以确定,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其间,执行法官不定时打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同时通过各种方法调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日前,在申请人的配合下,执行法官确定了何某目前工作单位。第二天清晨6点,执行法官一行前往何某工作的快递站,对何某进行了拘传。在法院羁押室内,执行法官反复督促何某履行义务,并通过电话与申请人联系沟通案情。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调解,最终申请人蔡某与被执行人何某达成一致意见,何某当场付清全部案款20000元,随后蔡某亲属到法院代领了案款,至此,申请人蔡某的胜诉权益得以全部实现。鉴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情况,法院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