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医医未病”,为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优势和“第一道防线”作用,宁国市司法局将“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与“握手言和”调解品牌建设有机融合,建阵地、抓引领、重创新,通过持续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筑牢“解纷堡垒”
依托宁国市信访矛盾调处化解中心,完成县级一站式解纷平台搭建工作,目前常驻单位7个,轮驻单位1个,乡镇 (街道)一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依托原有的乡镇 (街道) 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场地设施,整合综治、信访、司法、人社、民政、妇联等资源,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宁国市19个乡镇(街道)、120个村(社区)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设有百姓评理说事点109个,全面构建广泛覆盖、运行规范的调解组织体系。依托原有的调解工作站(室),按照“四有”“四统一”“四落实”建设标准,已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两级“握手言和”调解室全覆盖,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
2024年以来宁国市各级调解组织(不包含法院诉前调解)共调处矛盾纠纷3584件,成功化解3581件,调解成功率99.92%。
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行业主管部门为依托、政府职能部门保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原则,找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在巩固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调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物业、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问题领域的调解工作。依托物业党群活动中心,建立了“市级物业纠纷快速调处中心”,配备了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设了“物业110”热线,畅通小区居民投诉渠道,一般问题快速响应、快速处置。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法官、律师、行业专家三个市级物业纠纷调处专家库,形成了“433”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模式,即“四调”(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衔接,“四维”(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行业协会)协同,“三级”(市级、街道社区、小区网格工作站)联动。
与此同时,该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联合宁国市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国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宁国市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个,专职人民调解员24人,各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实现“专人管”“专人调”。
激活“解纷力量”
调解中,调解员用质朴的语言化解心结,靠真情打动人心,凭着专业的法律知识答疑解惑,为维护社会和谐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们就如同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和“减压阀”,以公正中立的态度,倾听双方诉求,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不仅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更普及传递着依法理性解决纷争的法治思维。
宁国市司法局坚持以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为抓手,多措并举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能。举办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邀请法官和律师等专业人士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传道授业;开展人民调解卷宗评查,通过互查互评,找问题、查缺补漏,抓亮点、共同提升,全方位多角度提升人民调解员解纷水准。通过一线实战和组织培养,宁国市多名人民调解员相继获得全国优秀调解员、全省十佳调解员、全省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建立常态化工作监督机制,厘清监管主体、夯实监督责任,宁国市司法局负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日常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日常监督,监督主体单位发现人民调解员不能履行职责的,出现严重失职或者违法乱纪的,及时建议原推举或者选任单位撤换,确保人岗动态匹配。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宁国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人民调解员职责,优化对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调解案件回访机制,加强复盘总结,形成调解受理、快速调处、及时回访、复盘总结的工作闭环。
制定警源、诉源、访源“三源”共治实施方案,全面深化源头治理、融合治理,完善警调、诉调、访调等多调对接机制。2024年,通过警民联调、诉前调解等联调模式成功化解纠纷6272件。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和应急处置调度制度,实现信息联通、力量联合、工作联动,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矛盾风险形势,做到分析研判实时性、阶段性、预警性相统一。充分挖掘基层法律服务力量,探索推行“网格+调解”“网格+普法”“网格+法援”等服务模式,积极发挥网格员的“神经末梢”作用。
深化“握手言和”
深度融合“以和为贵”“握手言和”理念,依托原有的调解工作站(室),推进“握手言和”调解室建设。截至目前,乡镇街道、村居两级共打造“握手言和”调解室139个,已实现镇、村全覆盖。其中,甲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宁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因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宣城市2023年度先进“握手言和”调解组织荣誉称号。
立足徽文化“和谐 善治 功效”的关键词并与地方文化、地域特点相结合,培育和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形成连锁辐射效应。例如:持续发挥“山哈义警”和“老村长”等特色调解室示范作用,进一步深化“敦厚敦让”等调解品牌建设,创新品牌范本,总结提炼调解理念和方法,做好特色调解品牌的宣传和实际作用发挥。积极打造西津街道城中社区“红善邻百姓评理说事点”、万家乡“龙王庙百姓评理说事点”等一批新的工作典型示范,总结形成宁国特有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