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权 甘永生 王煜)“加速反超、长时间与货车并行、超车道内急刹,甚至将车速压降至10千米/小时,硬生生逼停七辆轿车”……近日,马鞍山市首例在高速公路别车、追逐竞驶刑事案件在雨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谢某某为泄私愤,在高速公路上追逐竞驶、变道别车、减速拦截他人机动车,对过往车辆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及高速公路通行秩序造成极大危害。法院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7月12日20时05分,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接到马某某报警,称其驾车时被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追逐,对方通过强行变道减速方式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拦截。接警后,大队立即处警赶赴现场,并全面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当日20时许,谢某某驾车途经G4221沪武高速和县段时,因对马某某近距离变道超车不满,心生怒意,遂加速反超马某某车辆,并长时间与货车并行,导致马某某及后方车辆无法通行。之后,为阻碍马某某车辆通行,谢某某有多次追逐超越的危险行为,并在超车道内急刹车将车速压降至10千米/小时,导致马某某在内共7辆轿车被逼停。事发时,该路段交通流量较大,且二人车中均乘坐有多名未成年人,所幸未造成车辆碰撞和人员伤亡。
“当时我在气头上,没考虑过那么多,把对方车子别停后,我有点害怕,我想高速上那么多车,而且车子上还有自己的小孩,要是发生了事故,一切都无法挽回了!”谢某某事后懊悔不已,他也因自己的一时冲动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员,心宽一寸、路宽一丈,开车上路时,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如果遭遇强行超车、恶意别车时,可以选择减速让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记录下对方的违法行为,事后向交警部门举报,千万不可“以错纠错”“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