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达成的不良资产转让安排,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抵债资产、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原产权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作为上述不良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安徽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联系人:左经理,联系电话:0551-63644680;黄经理,联系电话:0551-6364064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层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资产转让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及抵债资产,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公告清单
单位:元 人民币,基准日2024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