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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执源治理推进基层平安建设

日期: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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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江淮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执源治理推进基层平安建设

□本报通讯员 王彬 记者 尤忠祥

版次:3  2024年11月19日

近年来,东至县人民法院昭潭法庭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打造以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综合治理社会联动为特点的执源治理新格局,确保矛盾纠纷“见之于早、防之于小、解之于芽”。

多方联动 共建共治化纠纷

昭潭法庭位于东至县昭潭镇,紧邻江西省鄱阳县,辖区有泥溪镇、昭潭镇、龙泉镇、青山乡四个乡镇,管辖区域面积620平方公里,人口近10万。辖区案件主要以合同、家事、相邻纠纷为主,案件争议小、标的额小、情理性强。

“为达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效果,我们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整合多方资源,与司法所、派出所及各职能站(所)共同打造‘庭所共建、纠纷同调’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最大限度推动纠纷化解于诉前。”昭潭法庭负责人王翔介绍,今年以来,该庭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61件。

当庭履行 提高效率促和谐

“感谢你们在办案中为我们提供了公平公正、高效的服务,我们服装厂工人因追索劳动报酬在贵院起诉,贵院受理后积极与被告沟通,被告已经当庭履行了工资款,再次感谢你们。”在昭潭法庭,记者看到一封来自农民工的感谢信。

今年8月7日,昭潭法庭审理了一批劳务工资案件,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为表谢意,7名农民工委托法援律师送来了感谢信。这是昭潭法庭当庭调解履行案件的一个缩影。法庭针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力促当庭调解当庭履行,避免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今年以来,该庭通过调解并促使当庭履行案件35件,案涉标的额110余万元。

强化意识 自动履行筑诚信

“王法官,我们与佛山某公司的纠纷,调解之后我已经将钱打给对方公司了,谢谢您!”在一起企业间不当得利的案件中,被告池州某公司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案款已经主动履行,该起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法官随即向被告发出《自动履行证明书》。

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法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是对积极履行义务当事人的肯定,能够正面激励义务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强化当事人履行意识,引导其由“被动履行”向“主动履行”转变,提升裁判自动履行率,减少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数量。

督促履行 执源治理显成效

在昭潭法庭,记者还了解到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执前督促程序。原告何某某与被告陈某某因加工费产生纠纷。经法庭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陈某某应于2024年9月1日前给付原告4000元加工款。

然而,给付义务期限届满前一天,陈某某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义务。得知情况后,法官联系陈某某,并向其送达《履行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督促下,陈某某付清了全部加工款。

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不仅能快速有效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保障生效裁判文书得以兑现为“真金白银”,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良好社会效果。截至9月份,昭潭法庭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27.29%,同比下降15.9%。

法治宣传 普法强基树新风

除了案件调解和督促履行外,昭潭法庭还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辖区群众宣传执行相关知识,广泛普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者名单等执行强制措施的法律后果。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实质性化解矛盾是高质量司法的必然要求,每一件案件都承载了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最终期盼。昭潭法庭将继续做深做实执前督促工作,推动案件从末端治理到源头预防转变,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工作,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在东至县南部四乡镇,昭潭法庭正以实际行动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让辖区群众用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兑现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