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系统的行政执法模式改革,泾县全县“综合查一次”改革由该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调度指导。今年以来,泾县领导2次专题调度“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此项工作分别纳入泾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县委全面深化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
“综合查一次”,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
泾县印发实施《泾县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从清单制定、联合检查、查后处理、结果运用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
为全面落实《宣城市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检查管理办法》,泾县印发实施《泾县关于推动“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机制及优化为企服务若干措施落地落实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备案工作,建立每月调度提示机制,确定每月1日至20日,县直各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展一般性检查、调研活动,积极督促各执法部门规定时间外的检查及时按程序备案。
根据市级编制的“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泾县拟发通知积极征求县直部门意见,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清单的反馈意见,梳理公布《泾县“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涉及7大执法领域,15个执法部门)、《泾县第二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涉企类)》(涉及11大领域,17个执法部门),清单内容覆盖餐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批零烟花爆竹、货车超限超载等18个重点领域、20个执法部门,认领场景清单63项。进一步明确了检查事项、牵头单位、协同单位、检查内容以及检查频次等要素,强化部门协同,规范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