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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各扫门前雪”到“融化执法冰”

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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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法治宣城       上一篇    下一篇

从“各扫门前雪”到“融化执法冰”

宣城市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跑出营商环境加速度

版次:2  2024年11月07日

行政执法,不查容易漏掉风险隐患,查又存在多次上门、重复检查,影响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如何有效化解这一矛盾?宣城市自2023年10月实施“综合查一次”改革以来,全市县(市、区)两级统筹协调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行政检查计划表,以“适合合并检查,尽量合并检查”为原则,汇总形成“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联动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做到执法不扰企,监管不缺位。

强化协同联动

从“多头查”到“综合查”

涉企执法检查涉及多个部门,经常会出现“多头查”的情况,企业疲于应付。为了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宣城市加强部门协同和条线联动,推动从“多头查”向“综合查”转变,实现执法效率和服务效果“双提升”。

一张清单明权责。坚持高位推动,将“综合查一次”改革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纳入学习转化沪苏浙政策清单;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市委依法治市办、市营商办定期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调度,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执法事项清单调整、检查流程规范等工作;先后公布二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同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各县(市、区)均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成立领导机构,由政府分管领导定期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全市共梳理事项清单352项。

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据“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各事项牵头部门和联合检查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执法队伍”进企业,有效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营业活动的干扰。

一个平台促规范。利用市场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等已有的信息系统,推行“综合查一次”网上流程处置,线上分发检查任务,逐步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

突出降频减负

从“重复查”到“一次查”

重复检查、多频检查会给企业带来沉重负担,对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宣城市通过合并检查事项、降低检查频次、优化检查流程等一系列举措,让企业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限定检查时间。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明确每月1日至20日,除涉及特殊原因外,各部门不得开展一般性检查、调研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宁国市经开区汪溪园区、中溪镇每月20日后协调各单位统一开展涉企“综合查一次”,2024年3月以来,先后对经开区管委会汪溪园区和中溪镇的93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统筹检查事项26个,减少入企检查159家次。

减少检查频次。行政执法机关从日常监管对象数量及往年检查频次、行政处罚情况、行政处罚与刑事衔接情况等方面,进行多维度多角度分析,形成“综合查一次”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市司法局、市营商办备案。原则上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对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的,下级机关不再检查。郎溪县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缩减检查频次54次,降幅达68.35%;泾县执法部门累计共发起场景检查21次,覆盖场景35个,检查企业50家,市场主体受检频次降幅达83.2%。

属地管辖“一次查”。由属地(开发区或园区、乡镇)主导,根据审核确认的《入企检查计划表》,组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约定时间一起入企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针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特种设备等领域需要进行的突击性检查,建立两种检查模式:一是行政执法单位根据上级部署安排或自行开展的,及时将企业名单报送至属地,属地无须再另行开展同类事项常规检查;二是属地根据需求拟自行开展的,邀请行政执法单位委派业务骨干共同参与,提高检查实效,行政执法单位不再另行开展常规检查。

坚持公平公正

从“随意查”到“规范查”

今年8月份,宣城市以市委依法治市办名义印发全市“综合查一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执法、信用监管、柔性执法等工作机制。

坚持规范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施“综合查一次”前,将检查时间、检查依据、检查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市场主体依法规范经营行为,运用少量执法检查撬动整个行业的规范管理。依托综合监管系统平台,从“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从源头上杜绝执法的随意性。

强化信用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模式,将“综合查一次”信用信息纳入抽查对象社会信用记录。对信用等级评价高的企业,在后续抽查中,除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诚信守法类企业原则上不再列入抽查范围;轻微失信、一般失信类企业,根据情形适当降低抽查频次;严重失信类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实现“信用差多检查、信用好不打扰”。

推进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梳理公布《宣城市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清单共涉及民政、城管、交通等11个部门274个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做到规范执法有尺度、柔性执法有温度、监督执法有法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台“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共3622项,办理免罚3224项;办理减轻 (从轻)处罚592项,免罚、减轻 (从轻) 处罚金额1531.42万元。

聚力护企安商

从“重监管”到“优服务”

坚持强化执法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尽量给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指引其自我纠错。

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指导员”。每次联合执法检查结束后,一是当场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对症“开方”。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送”工作机制,对受到一般行政处罚的经营主体,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和《行政合规建议书》,目前在市场监管领域已“三书”同送189份次,全市共完成各类信用修复450余户;二是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检查对象进行回访,征求检查对象的意见,了解企业真实感受和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督促相关部门解决。

当好服务企业发展的“普法员”。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从源头避免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47家普法责任制单位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园区(企业)、“企业家学法”大讲堂、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案释(普)法等活动300余场次,上门普法惠及企业200余家,受众达8000余人。

站在新的起点上,宣城市将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为抓手,精耕细作,不断创新,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落实“综合查一次”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