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2 2024年11月01日
10月10日中午,三岔路口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买早点时手机误放别人的电动车里,现在找不到了。值班民警经询问了解,因对方电瓶车和报警人电瓶车相似,于是报警人把手机放到对方电瓶车里,后发现不是自己电瓶车后离开,手机却遗忘在对方电瓶车里。民警根据早餐店门口的监控及其他线索,查找并联系上电瓶车车主,电瓶车车主称手机确实在自己电瓶车里,并表示自己就在附近。于是双方约定好位置,见面后将手机归还给报警人。(颍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