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站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2023年8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首批命名的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予以通报,固镇县人民法院杨庙人民法庭榜上有名。近年来,杨庙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抓前端、治未病”的治理新路径,勠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成为公正司法的窗口、为民服务的阵地、基层治理的纽带,绘出了司法为民好“枫”景。
以“枫桥经验”多元解纷。杨庙人民法庭通过多元解纷机制,扎根乡村沃土,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庭通过与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居等联动,法官深入乡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充分发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用情用力用心护航乡村振兴。杨庙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创新,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打造特色品牌,与“俺家调解室”“信访超市”、村情报告会等有机衔接,形成治理合力。在调解中,法官们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分析矛盾焦点,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贡献人民法庭力量。
积极推进“无讼村”建设,实现法庭与乡镇、村居的协作联动。抓前端、治未病,以和为贵,也是杨庙人民法庭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坚持的原则。法庭积极探索“调解+回访+督促”的组合模式,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力求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理解和沟通的桥梁,促进基层治理从息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推进无讼村建设。
判后督促履行,司法为民有温度。“做好判后督促履行,是化解矛盾纠纷、高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重要一环。”杨庙人民法庭庭长王静的话语掷地有声。一份公正的判决只是司法工作的开始,真正的考验在于执行。法庭建立了判后督促履行机制,通过开展判后回访答疑,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化解心结,让法律的温情触手可及,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荣誉来之不易。近年来,杨庙人民法庭还先后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多次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10月12日,固镇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凯在调研杨庙人民法庭时说:“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司法为民的真正体现,也是服务大局的重要途径。杨庙人民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不断探索为民服务、多元解纷新路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经验值得点赞、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