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涡阳县将《道德经》中“上善若水”传统文化与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相融合,打造行无为、释善意、晰法理、明得失、传大道“上善若水”五步经调解法,走出了一条崇善、尚德、法助相结合的人民调解之路,谱写了道源涡阳新篇章。
“行无为”疏解怨气
“刘主任,耽误你的时间了,你真是个好领导,太平易近人了,中午我请你吃干扣面如何?真的太感谢你了!”“老张,你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了解情况后给你回复。”8月21日,在涡阳县曹市镇“上善若水”调解站,该镇人民调解员刘标与来访群众张某五促膝长谈3个小时后对话道。
张某五与邻居发生矛盾,前往镇“上善若水”调解站寻求帮助,刘标主任热情接待,张某五倒了一上午“苦水”瞬间心情大好。倾听即大善。调解员倾听当事人的心声,对于当事人来讲,也是一种鼓励与支持。“行无为”在五步经调解法中首当其冲,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聆听倾诉,察其言、观其色,以倾听疏导当事人思想、纾解当事人怨气。
“释善意”分明是非
“我家父亲去世比较早,母亲拉扯我们几个长大,家里比较穷,全靠马干娘一家帮忙,小时候我就认她为‘干娘’了,我觉得自己真的不该这样,这不是忘恩负义吗?”“我们小时候都是一起长大的,他家老二又喊我妈‘干娘’,不能因为曾经对别人帮助而过高要求别人怎么样,我们家也有错……”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员彭娟的引导下分别念起“旧情”。
“释善意”就是引导纠纷双方当事人念“旧情”,分别回忆对方曾经的“好”。释善意,即究其因、明其意、和其同,顺势利导,求同尊异。引导纠纷双方当事人念“旧情”并各自说出自己的诉求“底线”,调解员充分了解纠纷形成的历史原因、客观现实,找出纠纷化解的突破口,通过让各自“念旧情”,让情感升华,努力实现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晰法理”定分止争
“你属于‘少批多建’,是你违法在先,立即止损才是正道!”“通过您这么一说,我感觉的确是违法了,这真不是小事,即使给我扒掉也合情合理合法,我回去立即将墙头拆除。”7月2日,陈大镇黄庄村邓某与村调解员邓超对话道。
一个宅基地纠纷通过20分钟普法就完美收官得益于“晰法理”。晰法理,即讲公序、谈良俗、明法理,知己知彼,依法入道。在处理纠纷中,调解员针对纠纷点找出法律依据,结合以往类似案件反复地宣讲法律、公序良俗,对证据不力的当事人要依据法律明确指出,挫其锐气;晓之以理 、动之以情地进行劝说,引导群众依法止纷争。
“明得失”握手言和
“针对你提供的证据,你觉得是否合情合理?是否合法?如果走诉讼途径,你考虑一下会是什么结果?”“刘所长,你昨天给我分析的事,我回家想了一夜,我觉得你说得太对了,我们家做得确实欠妥,我婆婆是个好面子的人,还请你帮忙从中间说说,我们愿意赔钱,别让他们家起诉了……”涡南镇群众邵某与镇调委会主任刘继胜在调解纠纷中对话道。
纠纷当事人在清楚自己证据利弊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进退,帮助当事人想退路,周全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面子”,实现纠纷双方共赢。“引导当事人识时务、知进退,依法依规依公序良俗办事,顺应自然规律做事,用自己的双手和善良创造美好生活。”刘继胜主任感慨。
“传大道”文明乡风
“我们两家是老交情,他能放心地把钱借给我就充分说明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到现在我也是对老刘佩服至极。”“《道德经》谓:有德司契,老刘在处理这起纠纷上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们为他点赞!”涡阳县石弓镇神桥村群众罗某华与村调委会主任罗平感慨道。
罗某华因事向刘某借款7万元,到期后罗某华迟迟未能归还,在村调委会罗主任“有德司契”案例的熏陶下,刘某与罗某华的借贷事宜不动声色地解决了,且两人的“关系”更近了一步。
“我们经常走村入户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好儿媳、好婆婆、好邻居……特别在左邻右舍发生纠纷时,我们充分挖掘双方当事人所作出的努力和让步,‘放大’当事人‘善’之光点,大力宣传,实现调解一起纠纷,弘扬一片新风,引导当事人向好向善。”该村党总支书记兼调委会主任罗平表示。
“‘上善若水’五步经调解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是以‘水’之品行引导群众向好向善,是借力传统文化教育引导纠纷化解的一种新方式,也是多年来基层调解员付诸实践总结提炼的调解方式。”涡阳县司法局局长张雷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