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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纠纷止于诉前 赔偿款当场履行

日期: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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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综治·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纠纷止于诉前 赔偿款当场履行

版次:4  2024年10月22日

本报讯(通讯员 王小丽)2022年9月,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正在步行的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左胫腓骨骨折。经交警大队认定,陈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日前,张某诉至固镇法院要求陈某赔偿其住院治疗费及各项损失共计24000余元。

固镇法院立案庭在收到案件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向张某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在征得同意后,将案件通过该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委托至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中,陈某以自己承担的责任过重,张某的赔偿金过高为由,几经调解未见成效。在经过调解员和专业律师的分析后,双方观念发生了转变,均认识到在此次事故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所在,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友善的原则,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调解员也趁热打铁,引导当事人树立诚实守信和主动履约意识,鼓励当事人当场履行。最终,陈某将赔偿款12000元支付给张某,该起案件一次性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