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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退房时“毁房” 房东起诉能否获赔?

日期: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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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租客退房时“毁房” 房东起诉能否获赔?

版次:4  2024年10月17日

编辑同志:2023年5月17日,程某与姚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程某将其名下的一套商品房租给姚某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租金1000元/月。租赁期满后,由于水电费还有拖欠,程某遂要求姚某补齐水电欠费,却遭到姚某拒绝,双方因此产生口角。2024年5月17日,程某收房时发现房屋满地狼藉,空调、冰箱、洗衣机、房门、茶几、风扇等家具家电都被恶意损坏,无法使用。在查明房屋设施是姚某故意损坏后,程某将姚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329元。请问,房东起诉能否获赔?读者:王红亮 

王红亮读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在退租时,应保证房屋及相关家具家电完好。本案中,姚某恶意损毁租赁物,未尽到妥善保管租赁物的法定义务,同时还违背了民法典规定的诚信原则,法院判决姚某承担赔偿责任,既是对程某实际损失的补偿,也是对姚某不良行为的惩戒。

在租房过程中,承租人应自觉维护房屋及其配备设施,退租时交还完好状态的房屋,避免在退租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在退租时产生争议,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手段理性维权、解决争端,切忌采取人身伤害、侮辱诽谤、损毁租赁设施等极端方式予以打击报复、发泄情绪,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