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沈泽晨) “周大哥,我加你微信,我回家凑齐钱,一定按时还你。我现在就把案件诉讼费交了。”调解室内,当事人说道。10月10日,记者从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11月,周某驾驶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与逆行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章某某碰撞,周某受伤。交警认定周某负次要责任,章某某负主要责任。经诊断,周某鼻中隔骨折、鼻骨骨折,需手术治疗。治疗结束后,周某多次联系章某某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第一次庭审后,法官与周某沟通,了解其调解意愿。周某表示自己经营的餐馆生意很忙,只要章某某诚心想解决问题,自己愿意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眼见有调解意向,法官又多次电话联系章某某,劝说其按时来法院,与周某面对面沟通。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原本心存抗拒、想着“随便怎么判”的章某某如约来到了法院。
“多沟通就知道双方意向差距在哪里,找到症结就好解决了。”法官说道。果然见到章某某后,周某就开始倒苦水:“你把我碰伤了,我站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去扶你的孩子,你不接我电话算是什么事,我全麻手术受了多少罪……”章某某则一个劲地道歉,表示并不是不愿意赔偿,只是误工费等数额较大,一时难以支付,才想到逃避。了解到章某某目前的经济情况后,周某主动让步,自愿减少索赔金额,章某某也表示感谢。眼看双方已经说开,法官趁热打铁,提出解决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章某某主动加周某微信,表示一定会按时付款。至此,案件圆满调解,双方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