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方芳)9月21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在广东省从化监狱守候一名即将刑满释放的被执行人,最终成功将两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化解。
2022年5月,原告王某与被告六安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两份《乡镇业务代理合同》,分别约定被告授权原告在两个乡镇范围内独家使用和运营“某服务APP平台”外卖和代取快递板块业务,被告提供产品技术支持。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支付了代理费和保证金,但被告一直未将合同约定的经营模块交付原告使用,致使原告一直无法使用和开展业务。因被告违约且下落不明,2023年8月,原告王某将这两起合同纠纷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公告缺席判决两起案件被告返还原告代理费、保证金、违约金等共计5.6万余元。
案件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经过线上查控分析,线下查人找物,了解到被执行公司已人去楼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因犯帮信罪等罪正在监狱服刑,考虑到陈某出狱当天是执行的最有利时机,执行干警与陈某所服刑的广东省从化监狱取得联系,并一直关注着陈某的刑满释放日期。
9月21日是陈某刑满释放的日子,执行干警于9月20日驱车赶往广东,和从化监狱方就该执行案件进行了沟通和部署。9月21日一早,执行干警早早来到监狱门外等候。当被执行人陈某走出监狱大门看到执行干警后,满脸愕然,他没想到除了“迎接”他出狱的亲属外,还有不远千里赶来的舒城法院执行干警。执行干警考虑到陈某刚刚出狱,暂时没有经济来源不能一拘了事,决定在监狱外就地办案,现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执行干警一边向陈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文书的后果,一边劝说申请人体谅陈某刚出监狱,无力一次性还清欠款。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由陈某亲属为其债务进行担保,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陈某现场履行1.5万元,下剩款分期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