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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歙县法院 推动地方立法落地生根

日期: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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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江淮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歙县法院 推动地方立法落地生根

版次:3  2024年10月15日

本报讯(通讯员 孙京)黄山市作为一座山水人文之城,山水景观秀美,地域文化独特。为守护好徽风皖韵,黄山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特色鲜明、符合实际需要的“小快灵”法规条例。以此为抓手,歙县法院厘清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人大代表履职、联系群众、普法用法、基层治理等工作之间关系,推动地方立法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助力徽风皖韵在依法保护中得到更好传承。

拓宽联系渠道,协助地方立法有方位。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县人大的支持下,组建了兼顾城市与农村、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企业与社会组织等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的专业联络员队伍,紧扣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以解决本地实际问题为目的,积极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将法院干警作为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的重要力量,每个业务部门都确定一名干警为立法联系点信息收集员,凡是与联系点有关的立法调研、意见征求、学习培训、工作例会等工作都集体参与,并按照刑事、民事、商事、综合等不同专业特长形成分门别类的立法专业人才库。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先后组织参加省级培训3次、本院培训6次。

主动履职尽责,确保地方立法不缺位。有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灵魂,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自201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黄山市坚持把保护黄山绝佳生态和历史文化作为推进地方立法的切入口,出台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出台后,该院依法审理了两起非法处置、生产、经营松材线虫疫木违法犯罪案件,起到了“审理一案、保护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响应《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出台,该院积极探索传统村落、古民居司法保护新路径,建立了九砂古民居司法保护点,诉前化解古建改造、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等新类型纠纷20余件。

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地方立法有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强调,要“坚持把立法同普法实施结合起来”,“将宣传解读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地方性法规条例由于宣传口径、地域限制等问题,更难以被群众知晓。对此,歙县法院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立法、普法、执法、守法、用法“五个维度”互促共进,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其立法的背景、内容、意义。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系列地方性法律法规,该院用老百姓喜爱的小品、舞蹈、戏曲等鲜活生动的方式积极宣传,常态化开展了“歙法伴你行 服务零距离”“法治小说会”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坚持实境普法,在歙县棠樾景区牌坊群下为群众讲解《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坚持以案释法,在“两微一端”发布该院审理的妨害松材线虫防治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趣味普法,编排舞蹈《法治护航美丽新安江》并在徽州府衙为群众演出,切实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认同、核心内容的了解,确保了学法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