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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促和解

日期: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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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以物抵债促和解

版次:2  2024年10月11日

本报讯(通讯员 丁岚)“感谢你们半夜还在帮我们协调案件,这下我心中的大石头总算落下来了!” 9月30日晚10点多,定远县人民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2020年10月,王某因承接建筑工程需要,从长期合作伙伴兼好友陈某处采购石材。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王某尚欠陈某货款30余万元,王某承诺在2023年12月30日前付清尚欠全部货款。然而,约定到期后,陈某虽多次催要,却没有任何结果,不得不将王某诉至法院。该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支付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王某未按要求履行义务。2024年8月,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台轿车,该院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后经执行干警上门调查得知,王某因外债较多常年在外行踪不定,所以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找工作较为困难,故未能对该车辆进行实际扣押,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我在王某岳父居住的社区看到他了,请你们赶紧来。” 9月30日晚8点多,值班干警接到陈某的电话后,火速驱车前往现场,成功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到法院。王某意识到躲避终究不是办法,表示自己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现在只有一辆车,主动表示以车抵债,下剩执行款分期支付。随即,在执行法官与申请人陈某进行沟通后,提出以物抵债的建议。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耐心的劝说,陈某考虑到昔日友情和其实际困难,最终同意王某的请求。当晚10点多,双方当事人在和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并当场进行了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