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合公新)9月25日,记者从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警方快侦快破一起职务侵占案。
9月2日,高新区某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其公司采购部员工宁某某在采购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接到报案后,高新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展开侦查取证工作,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宁某某的犯罪证据及作案过程。
经了解,因研发生产需要,报案公司每年需要采购大量设备、仪器。作为采购部员工,宁某某看到有利可图,便想利用手中权利捞点好处。于是,他注册两家由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而公司的业务很简单,就是从供货商处采购设备仪器再卖给宁某某所在公司。因为宁某某在供应商选择、招标方式上有一定决定权,他每次都能让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中标,并从中赚取约15%的差价。
经查,自2015年以来,宁某某利用该空壳公司赚取供货差价的方式,共计侵占公司资金140万元。到案后,宁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将侵占资金140万元全额退回。
目前,犯罪嫌疑人宁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