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泾县人民检察院以打造“泾色阳光”司法救助工作品牌为抓手,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积极作用。截至目前,该院共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8件2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近百万元。
健全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机制
随着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部分被害人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顿的情况也更加凸显,如何做到“应救尽救”,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泾县人民检察院在线索来源上变被动受理为主动出击,对内充分运用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机制,与刑事、民事检察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和协作配合,对办案中发现的救助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履职的优势,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对外建立健全与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等部门的线索互送机制,与法院建立司法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未成年人、退役军人、低保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司法救助线索摸排,联合开展困难妇女“皖风送暖”、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等专项行动,提升司法救助合力。
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发现机制,通过构建大数据模型,高效碰撞数据,精准筛查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着力打造司法救助“数字”模式。
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机制
方某某父母离异,祖母患有慢性疾病,一家人仅依靠方某某父亲打零工的微薄工资生活。本该享受无忧童年的他却因一场车祸失去双腿,每年需要承担高昂的假肢修复费、置换费及护理费,而肇事者无力赔偿,本就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泾县检察院通过数字检察模型发现该起司法救助线索后,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对救助申请人方某某因案致困、获赔情况等开展全面调查。
由于方某某双腿残疾,其父亲需在家护理,办案检察官多次上门指导撰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由于方某某每年需更换假肢,日常治疗、护理费用较大,该院遂向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与省人民检察院汇报案件情况,提请三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并通过远程视频等科技赋能,协助上级检察机关对救助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共计发放救助金13万元。
完善司法救助效果提升机制
“最近做噩梦的次数变少了。”小兰(化名)在泾县人民检察院心理咨询室向心理医生反馈最近的治疗效果。据悉,小兰自幼与父亲生活,然而其父亲不仅日常对她疏于照顾,还因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小兰四年间被其父亲的朋友性侵多次,身心遭受巨大创伤,未获任何赔偿。因小兰法定代理人不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泾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起司法救助案件时,坚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发挥“‘泾’旗红 先锋蓝”党建品牌效应,创新采用检察机关和基层党组织“代管+监督”司法救助金发放模式,全方位保障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确保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花在孩子身上、用在实处。
由于小兰系未成年人,无任何收入来源,且因案蒙受心理阴影,该院在案件办结后,通过不定期与学校老师沟通、上门回访等方式了解小兰目前的生活、学习情况,做好精神抚慰,延续检察温情、彰显司法关怀,更为其特邀心理医生予以专业治疗,让她尽快走出阴霾。
建立司法救助精准普法机制
在办案过程中,很多群众对司法救助政策了解得并不充分。泾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分类施策,狠抓重点对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当事人所在村组及家庭,耐心讲解司法救助相关政策,将司法救助广植于群众心底,并结合存在的法律盲点,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增强辖区群众法治意识,筑牢全民守法的堤坝;联动多部门合作,向相关职能部门宣讲普及司法救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多发易发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夯实家庭教育法治基础。
同时,该院还结合“八五”普法,依托新媒体、法治副书记、“鼍小泾”普法志愿者,开展主题宣传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0余次,多渠道宣传司法救助案例和救助渠道,提高司法救助的群众知晓度,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动员大家以力所能及的方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重拾被救助人对美好生活的信心。
“从前一直以为对方没钱赔只能自认倒霉,上次在村口听了普法宣传才知道,检察院这边还能为我们提供帮助。”在泾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名正在递交材料的司法救助申请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