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苹 记者 梅觉明)9月19日,记者从宣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市近日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动态管控、信息共享、预防预警、线索排查、及时报告、依法严惩、干预矫治、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十项工作机制。8月29日,宣城市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联席会议召开,10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如何落实好“十项机制”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进一步推动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将有组织犯罪及其关联的十类侵害校园犯罪作为防范重点;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实施意见》细化了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信息员制度,随时收集掌握学生群体中欺凌、暴力等不良倾向和问题;融合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学校及教职员工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安全、校园秩序的,应向执法司法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案和报备;依托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科学矫治;建立政法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在校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教育相关制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师生、家长、群众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