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文)近日,阜南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推动了金融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据悉,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与阜南某银行签订了《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75万元。该公司用其名下房地产与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抵押限额为1500万元。卢某、王某作为保证人与阜南某银行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 阜南某银行依照合同约定,足额向某公司发放了款项。贷款到期后,某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还款,阜南某银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发现该案涉案金额虽较大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如果能够在诉前化解,既为双方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又能够最大限度缓和矛盾。为合理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调解员采取“法理、道理、情理、俗理”为核心的“四理”调解法分别做双方工作。一方面,向企业释法明理,反复陈述利害关系,详细解读金融借款法律法规,督促其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另一方面,劝导银行理解企业状况,互谅互让,给予企业一定还款期限,缓解资金短缺压力。最终,企业与银行达成了分期还款计划,并完成了司法确认。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既解了企业燃眉之急,又保障了金融机构合法权益,达到了双赢的良好效果。
2024年以来,阜南法院灵活运用诉前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10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达2570余万元,在保障金融机构各项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给予企业喘息和恢复时间,为构建和谐稳定的金融秩序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