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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关于固镇金鑫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7户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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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关于固镇金鑫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7户资产包的处置公告

版次:2  2024年08月27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固镇金鑫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等7户资产包进行招商及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资产包总金额为15,045.78万元,7户全部为债权资产,涉及本金12,194.69万元,利息2,851.08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4年8月20日),全部分布在安徽省的蚌埠地区。具体分布见下表: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财务实力;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原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经理、王经理 联系电话:0551-65675517/0551-65675763

电子邮件:liululu@coamc.com.cn/wangguan@coamc.com.cn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D座45/46层 邮编:23000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51-63655667(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安徽监管局 电话:0551-6265238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 电话:0551-6360924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