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慧) “我代表38名农民工对你们表达感谢,谢谢法官为我们要回工资。”近日,农民工代表刘某将一面印有“公正高效执行 维护民工权益”的锦旗送到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连连向执行干警道谢。
2023年5月19日,黄山区法院就原告刘某等38名农民工与汪某、黄山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汪某、黄山某投资有限公司于裁判生效后三日内支付刘某等38名农民工工资合计52.87万元。裁判生效后,被告汪某、黄山某投资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刘某等38名农民工即向黄山区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局负责人高度重视,屡次强调要把农民工权益放在心上、行在事上。案件执行初期,执行干警并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多次和被执行人沟通交流,采取实地走访等方式查询财产,穷尽执行措施,不断发挥执行威慑力,终于让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将38名农民工的薪资全部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