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朱冬佳)热恋期的情侣难免会有经济往来,可一旦感情破裂,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8月5日,记者从寿县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寿西湖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得到当事人双方的一致认可。
今年2月,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通过网络相恋。恋爱过程中,王某时常给张某微信转账和发红包,并建立共有账户(主要为王某存钱,张某存钱不足30元),张某通过此共有账户消费约32880余元。此外,王某还为张某购买了一部苹果15手机及黄金项链。
在这期间,王某一直在国外工作。3月7日,王某回国后和张某相约见面,张某误将发给其他人的截图发至王某手机,截图中含有将王某当作备胎的内容,两人因此心生嫌隙,最终感情破裂走向分手。王某认为张某存在欺骗行为,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返还微信转账、红包、手机等部分恋爱过程中的花费共计4万元。张某则认为金钱和物品是王某表达爱意的自愿赠与,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厘清双方之间转款的用途和目的,分析哪些花费价值超出一般性赠与范畴。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理、讲情理、摆道理,引导双方理性对话。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表示愿意退还22000元,并经法官督促当天履行,该案就此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