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异地难到庭 延期调解化纠纷
版次:4 2024年08月05日
本报讯(通讯员 吕倩文)“法官,谢谢你啊!让你等了这么久帮我们延期调解。”当事人周某紧握承办法官的手表示感谢。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周某、周某和、许某香因购买住房向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借款54万元,约定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后三被告因在还款过程中资金周转困难,未按合同约定还款,原告多次催其还款,但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遂将其诉至法院。庭审前,周某归还了逾期的贷款本息,希望剩余欠款能分期归还,但周某和、许某香作为共同还款人无法及时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跟周某和、许某香沟通,了解到其远在外地务工,且不能熟练操作网上调解系统,需要一个月工期结束后才能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考虑到住房涉及民生大事,通过积极沟通,最终原告同意与被告通过延期调解的方式结案。
据悉,一个月之后,周某、周某和、许某香如约到庭参加了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