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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护理费引争议 法院诉前调解化矛盾

日期: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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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综治·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九旬老人护理费引争议 法院诉前调解化矛盾

版次:4  2024年08月02日

本报讯(通讯员 赵昌仙)日前,广德市人民法院成功诉前化解了一起因赡养引起的拖欠养老机构护理费案件,从养老机构起诉至案件化解共用时半个月,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使老人得到妥善安置,彰显了司法人性关怀,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据悉,年过九旬的李大爷有6个子女,10年前因中风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被送至某老年护养中心。半年前,因老家房屋拆迁补偿等问题,子女之间产生嫌隙,特别是其父母的存款和拆迁赔偿款分别放在幼女和长子处,使得6子女基本分成相互对立的两派。同时,6子女在法院还有涉及与父母间的赡养纠纷,法院依法判决6人自2023年10月起,每人每月向李大爷支付赡养费500元。但案件判决生效后,6子女仍未及时交赡养费。因赡养费无法到位,导致老人在护养中心共拖欠护理费1.5万余元。无奈之下,护养中心遂至法院起诉。

考虑到该案因家庭矛盾引起,其根源还是老人的赡养问题。为彻底化解纠纷,经征询当事人同意,广德法院依法将该案交由院老同志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多次与当地村干部联系和沟通,并与其一起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地向6子女释法明理,告知子女赡养老人是应尽的法律义务,希望通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的方式,让老人的养老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针对该案的特殊情况,综合各当事人的意见,调解员制订了多套调解方案,但始终未能使6子女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调解员决定通过问卷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其中一子作为拆迁赔偿款的实际占有人,由其补交欠下的养老院护理费用。同时6子女与护养中心也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约定6人在每月初向护养中心交纳老人的护理费,“先交费再养老”。

经过半个月的努力,这起合同纠纷圆满调解,既化解了子女间的矛盾,又让老人晚年生活有了保障,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的融合,彰显了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