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关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4.3.25 单位: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债权转让基准日(2024年3月25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将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改、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本通知如有漏登或错误记载,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