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烈山区法院组织查看破产企业现场。
6月18日,淮北兴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图为承办法官董存生现场为债权解析相关法理,破产和解方案经表决全部通过。
6月18日清晨,烈山区法院组织精锐力量开展“徽动执行 炎夏攻坚”涉金融案件集中统一行动。
6月18日清晨,相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姚多连带领执行干警在释法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措施。
6月18日,淮北法院开展“徽动执行 炎夏攻坚”涉金融案件集中统一行动。图为相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列队待发。
案案事关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下深功夫,花大力气,以执破融合深化执转破“淮北模式”,落实“企业无终本”理念,加速“沉睡”案件清仓,在一次次集中专项行动中高效兑现胜诉权益,提高执行质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第一季度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省第二,受到淮北市营商办红榜通报表扬。
执破融合打造“淮北模式”
近日,为巩固“执转破”工作成效,淮北中院出台了《关于构建破产审判工作全融合大格局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期实现“立审执破”全融合的破产审判新格局,全文共分31条,包含工作原则、协调配合、释明移送、管辖立案、执破联动、激励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特别是从破产案件的来源、效率、部门合作、解决执行难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对解决涉企执行工作出现的难题,淮北法院的探索走得很靠前。
淮北中院将“执转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党组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对各县区法院“执转破”工作开展全覆盖督导,推动责任落实。树立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一盘棋”格局,根据工作实际,每季度分解“执转破”案件移送任务量,开展周通报、月分析、季度点评“赛马”,对工作突出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通报,必要时中院“一把手”约谈基层法院院长,传达责任压力,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淮北中院清算与破产庭分工负责,对口指导相应的基层法院,从执行案件的梳理、移送、破产案件审理全方位进行督导和帮扶,确保“执转破”案件“立得进、审得好、结得快”。
在办理辖区“金百合”小区房产项目案件中,因开发商出现资金运转困难,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多起案件进入法院诉讼、执行,造成企业运转停滞,购房户无法入住,随后大规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本着一揽子解决前期诉讼、执行案件,淮北中院积极探索推进“执转破”工作,创新“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配合、司法保障”的房企破产和解“淮北模式”。淮北市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问题;法院提前介入,甄别债权债务,摸清公司资产底数,做好受理前的分析预判,扫清案件受理的障碍。在案件进入破产阶段,在法院主持下,创新“1+N”破产管理人模式(“1”是指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破产管理人,“N”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参与破产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后续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房地产项目,涉及住户众多,不能“一破了之”,在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后,法院继续创新后续监管方式,裁定和解后继续保留破产管理人,加强对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工作的监管,确保协议全面履行。最终,“金百合”项目所有拆迁户购房户全部实现房屋交付、有效安置,清偿率达到100%。截至目前,运用破产和解“淮北模式”累计解决全市14个“烂尾”楼盘,盘活资产86.8亿元,房产157.5万平方米,保护了7300余户拆迁户购房户和2000余名债权人利益,实现安置户购房户住房权益最大化、债权人投资人权利保护最大化、社会财富保值增值最大化、社会矛盾化解最大化,房企破产和解“淮北模式”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持续的创新和探索中,淮北中院逐步强化“执转破”案件受理内外结合模式。对外联合开发区、经济主管部门等开展困境企业动态监测,通过相关部门监测,分析企业欠税、大规模欠薪、欠贷、对外担保等风险情况,加强困境企业信息资源共享,要求各县区、有关单位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涉终本案件的困境企业及时移送破产审查。对内,则由中院调整领导班子分工,由同一位领导分管执行、破产工作,以便更有力地推进“执转破”工作;要求各基层法院执行法官参加破产合议庭办理破产案件,加快推进执破一体工作。树牢企业无终本理念,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企业,加大思想工作力度,动员各方当事人尤其是国企、政府平台公司提出“执转破”申请。
为了进一步巩固经验,淮北中院在近日出台《办法》,意在加强程序衔接,形成立审执破“一盘棋”格局。其中,《办法》强调在执行阶段,要强化效率理念,防止案件在“终本库存”中“沉睡”,要主动从终本案件中梳理甄别具备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移送破产审查进行“执转破”。对正在执行的案件,企业资不抵债且案件即将终本的,应当先移送破产审查。树立“企业无终本理念”,在每个环节均根据制定的规范表格留痕,以备下个阶段应用,并进行释明。同时加强内部配合,推进工作更加顺畅。两级法院办理破产案件应由专人负责,执行与破产部门的人员可以组成执破融合团队。执行与破产应一体推进,执行与破产工作分属不同部门的,由同一院领导分管或把执行与破产职能统一划归执行部门,部门间的配合明显加强,工作推进更加顺畅。《办法》第十条提出,当国有企业符合破产条件时,不同意“执转破”审查或者各方当事人均不愿申请破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执行部门可以向该企业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破产审查的司法建议,切实解决终本库存案问题。强化“企业无终本”理念,对执行过程中发现企业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一律移送破产审查,推动一批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得到出清,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
“融合效果”显现。2021年以来,淮北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转破”案件294件,其中,2021年11件,2022年12件,2023年127件,2024年144件。
专项行动清仓“沉睡”案件
年初,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专题部署执行工作,要求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保持攻克“执行难”力度不松,通过“终本清仓”“执破融合”等方式依法解决存在的“执行不能”案件,促进执行案件有序出清,切实解决执行难。
如何破局?今年以来,淮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决策部署,狠抓“执破融合”“交叉执行”“终本清仓”等重点工作。在“终本清仓”专项工作中,加大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力度,及时核查新财产线索,促进案件在“沉睡”中“苏醒”。截至7月15日,淮北市两级法院已经逐一核查终本案件30033件,让原本“停滞”的执行案件重新进入“视野”,专人管理,为当事人梳理线索、查找财产,保障胜诉权益。
3月28日,淮北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暨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述职会,会上提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化震慑。加快推进交叉执行案件办理,扎实开展“终本清仓”行动。加大财产变现力度,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健全执行服务中心功能,在案件节点推送、“执行不能案件”录入、“执行110”运行等方面纵深发力。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已实结、专项清理终本案件4447件,推进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强化执行措施的意见》。针对已经实行终本的案件,推进和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实行终本案件专人管理,对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新线索,及时查明,及时恢复。同时,对于涉及企业执行案件,建立执行部门和破产审判部门协调会商机制,优化执行衔接程序,推动“执破融合”。对涉及企业的终本案件,实行台账化管理,挂图作战,精准甄别是否具备破产条件,应移尽移,当破则破。今年以来,共移送执转破案件144件,推动实际执结案件356件,化解不良债务近1.91亿元,盘活厂房4.6万平方米,土地22.58万平方米。从源头管控“终本”案件,加大“三统一”管理力度,坚决防止带财终本问题。推进出台《关于全流程强化执源治理提优营商环境的意见》(试行),强化立、审、执各阶段执源治理工作,推进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到深挖财产线索、打击拒执上,减少新增终本案件数量。
徽动执行助力高质量发展
6月18日,淮北两级法院再次开展“徽动执行”专项行动,此次主题是“炎夏攻坚”,主要针对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
在4月1日“徽动执行 暖春润企”集中统一行动中,淮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统一调度指挥,全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全部挂帅带队执行。当日清晨5时40分,两级法院239名干警、41辆警车在各自法院广场列队集结,余跃武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进行动员讲话,宣布行动开始。此次行动以拖欠企业账款、涉金融债权案件等为重点,执行干警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耐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积极开展现场搜查、调查,多渠道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坚持以打开路、以打见效,用好用活拘留、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达到惩戒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行动中,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保障兑现胜诉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此次集中执行共拘传、拘留66人,查封房屋43套、厂房2处、土地1宗,扣押车辆7台。执结案件32件,执行到位1770万元,其中为企业执行到位1566万元,达成和解26件5400万元,切实解决了一批企业的急难愁盼。
为保持执行攻坚高压态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5月7日,淮北两级法院开展“徽动执行 暖春润企”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见证。清晨5时40分,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全面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耐心做思想工作,积极释法明理,引导主动履行;对于态度蛮横、拒不配合、逃避执行的,果断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开展现场搜查、调查,多渠道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执行过程中,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开展经济影响评估,审慎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此次集中统一行动以拖欠企业账款、涉金融债权案件等为重点,共拘传41人、拘留11人,查封房产10套、土地2宗,强制腾退房产3套,扣押车辆3台,执结案件39件,执行到位932万元,引导达成和解20件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