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为群众寻回丢失手机
版次:2 2024年07月26日
7月17日中午11时许,阜阳市公安局城南新区派出所值班室接到一名女士报警称:早上8时自己骑着三轮车去上班,在经过宝龙沿街店铺时发现放在包内的手机不见了,求助民警帮助寻找。接警后,民警对报警人行驶路径的沿线监控逐一进行查看,在看到宝龙码头故事门口辅道路段时发现手机掉落,并被后方骑行三轮车的灰衣男子拾走。民警立即对灰衣男子身份信息进行研判,确定其为张某。通过电话联系,张某表示自己确实捡到手机并愿意归还。民警驱车前往张某住所将手机拿回并交给报警人,提醒其注意保管好财物。(颍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