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陈雨欣)“感谢法官来回奔波耐心调解,如今达成协议,我一定会努力还上借款。”被告李某向承办法官连连致谢。7月17日,记者从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行政庭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涉服刑人员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当庭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2005年,李某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5万余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上载明以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作抵押。2023年10月,张某按照借条上的房屋地址寻找李某,发现该房屋已经被卖给了别人,随后报警处理,这才得知李某因犯诈骗罪已入狱多年。张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李某的特殊情况,以及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等因素,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李某所在监狱取得联系,及时会见当事人。监狱内,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李某的想法与当前难处,并从诚信、社会责任心等角度出发,结合该案证据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李某同意调解,并承诺自己刑期即将届满,出狱后再联系法院。
了解到李某的想法后,承办法官随即开展原告方调解工作。在接待张某过程中,考虑到其年纪较大,不方便来回奔波,法官便多次与其电话、微信沟通,从张某的实际需求出发多角度分析利弊,提出合适的调解方案供其参考。李某于今年6月24日出狱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背对背调解。考虑到李某目前还没工作、履行能力有限的特殊情况,法官一方面鼓励李某要积极面对后续工作生活,按期偿还借款,另一方面劝说张某在还款期限上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原被告双方放下多年的芥蒂,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李某于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2万元,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的3万元。该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