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近年来,淮北市相山区渠沟司法所紧扣法治乡村建设的实际,采取矫正帮教入村、人民调解入村、法治宣传入村、法律援助入村的“四入”工作法,不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渠沟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矫正帮教入村,凝聚合力巩固成果。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定期开展集中走访,实行跟踪管理和服务,积极和各村(居)委联系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近况,力求对每个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辖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人民调解入村,集中排查风险隐患。与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保持密切联系,遵照村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的原则,认真排查、梳理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对一般性纠纷督促村(居)调委会现场及时调解,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或较为棘手的纠纷,协助村(居)调委会进行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法治宣传入村,持续提升普法质效。利用节日、农村逢会等契机,采用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提供法律咨询、有奖法律知识竞答等方式定期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丰富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
法律援助入村,普法与基层治理同推进。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利用开展扶贫、禁烧、征迁工作等时机,向村民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群体,做到应援尽援,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