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贾萌 彭中华 实习生 安妍洁)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谯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前调解联动执行工作机制,坚持源头管理、“未病先治”,对内工作前置、队伍优化整合,对外有效引导、强化执行,不断探索“执源治理”新模式,目前已初显成效。
“太感谢您了,在您的督促和帮助下,我孩子的抚养费要了回来。”这一情景是发生在谯城法院五马法庭的一幕。7月1日下午,随着被执行人李某某将应履行案款打入法院专用账户,一桩由法庭调解确认的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李某某与孙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14年2月登记结婚,育有二子,婚后双方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2019年李某某起诉离婚。经调解,双方自愿离婚,李某某愿意每月支付次子500元抚养费,直至次子18岁止。但李某某始终没有履行抚养费,孙某某多次讨要无果,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明确、法律关系基本清楚,可以通过调解化解纠纷,于是主动出击,多次与双方沟通,联合属地村干部到其家中耐心调解。在执行法官的耐心疏导、释法明理下,李某某表示愿意履行拖欠多年的抚养费用。
“调解纠纷并不意味着调解工作的终结,我们还需要将调解职能主动向后延伸,调解成功后,需要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同时向当事人释法讲理,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而造成不良影响,真正做到调解有温度、履行有力度、普法有深度。”谯城法院执行局局长曹友喜表示。
近年来,谯城法院执行案件大幅飙升,即便是调解案件,仍有不少进入执行程序,大大增加了执行干警的压力。谯城法院积极探索执源治理策略,优化整合队伍建设,抽调一批办案经验丰富的执行干警,充实到各个基层人民法庭,对基层法庭调解确认后当事人需履行的案件,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减少衍生诉讼执行案件,为破解执行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提供有益的“执源治理”司法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