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寿县检察院秉持着“时苗留犊”精神,全方位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办理工作,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围绕提升办案素能,强化实战练兵、业务培训、理论研究,练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良的职务犯罪检察团队。团队围绕扫黑除恶、粮食系统整治、医疗系统整治等工作,办理了一批在本地具有影响的案件,审查逮捕、起诉了一批为黑恶势力提供保护的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案件。其中,于2023年1月办理的王某某行贿案被安徽省监察委和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持续深化监检衔接,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质效。寿县检察院与县纪委监委建立监检衔接工作会商机制,对犯罪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案件关键节点等,向寿县监察委员会提出补充调查建议,确保了案件事实的全面查明。同时,持续加强与监委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查处力度,净化工程建设领域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对竭力腐蚀、精准“围猎”公职人员,具有多次行贿、长期行贿、向多人行贿情节的行贿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延伸检察职能,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职务犯罪预防等重点工作上持续发力,对于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隐患、制度漏洞以及其他妨碍社会治理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实现诉源治理方式的法治化、现代化。发挥检察文化品牌的示范、导向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凝聚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检察新动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鲍士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