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解矫 回归社会
版次:4 2024年07月05日
6月11日上午,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西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矫正期满,司法所工作人员按照程序,顺利完成了期满解矫手续,并为其举行了期满解矫宣告仪式。据悉,解矫对象王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自接受矫正以来,王某某认真遵守矫正监管的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监督管理,主动及时递交思想汇报,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王某某总结了自己在矫期间的学习、工作等情况,并表示在解除社区矫正、回归社会后将会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遵守社会公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人和社会。
本报通讯员 杨静静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