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周婉溶)6月19日上午,宁国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会上,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苗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落实<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2020年7月3日,宁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四年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审慎、稳妥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办案数量明显增长,办案领域更加优化。此次工作报告从主动服务保障大局、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提高社会知晓度五个方面全面回顾了自《决定》施行以来公益诉讼工作采取的措施、做法和取得成效,客观分析《决定》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对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推动该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审议意见:加强协作配合,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与行政、审判等机关的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通过磋商、走访等形式,形成多元公益诉讼监督新格局;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纳更多专业人才充实到检察公益诉讼队伍中,有效提升公益诉讼专业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将公益诉讼工作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通过解读典型案例、拍摄宣传片等形式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下一步,宁国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宁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为营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