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闫筱璨 陶彩玉)“我房子一直闲置没人住,没接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为什么要我缴纳物业费?”6月17日15时,淮南市田家庵区某社区会议室内,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的一场巡回法庭正在这里进行公开庭审。
案涉小区建成时间较久且住户量大,属于田家庵区规模较大、成立较早的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由来已久。此次庭审的3起物业合同纠纷案被告均为小区业主,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拒缴物业费,原告某物业有限公司遂将业主陶某某、宗某、刘某某诉至法院。
近年来物业纠纷案件数量激增,已成城市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田家庵区法院速裁团队创新物业纠纷巡回审判工作模式,将法庭搬到社区,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合并审理3起案件,既能让物业公司听到业主的需求,也能让业主了解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促进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沟通交流,从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减少物业纠纷频发的问题。
庭前,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之一刘某某之所以拖欠物业费主要是认为房屋长期空置不住,没接受到物业提供的服务,不愿缴费。法官耐心解释,向其释明民法典九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经法官释法析理,刘某某补缴了欠缴物业费。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意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引导当事人对该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发表意见。法官充分倾听了双方的意见,从法律的角度对被告提出的疑问一一解答,同时对物业公司提出建议,希望其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共同努力让小区变得更美丽。
因被告刘某某已补缴了欠缴物业费,原告物业公司在庭后提交了对刘某某案件的撤诉申请。鉴于原告物业公司与陶某某、宗某之间争议较大、互不让步,简单判决容易激化矛盾,法官并未当庭宣判,而是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于庭后继续组织调解。
同时,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干警针对民法典与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现场普法,并向居民发放了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告知群众作为小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物业纠纷涉及企业和广大业主切身利益。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结合诉源治理工作,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大力开展物业纠纷领域的巡回审判,扩大化解物业纠纷的示范效果,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