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梅觉明 通讯员 张国梅 汪悦磬)6月25日,旌德县人民法院采用刑事案件“单轨制”办案模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被告人何某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是旌德法院首例采用“单轨制”模式办理的刑事案件,整场庭审仅用时10分钟。
“单轨制”办案是指依托“政法跨部门一体化办案平台”,使用案件电子数据和电子卷宗进行办理,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裁判等办案环节,均依托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即刑事案件所有电子卷宗材料随办案进程在网上流转,纸质卷宗不再随案移送,办案过程全程网上留痕。通过该系统,实现公、检、法、司四机关法律文书跨部门线上一键送达,让办案过程衔接更畅通、高效、便捷,改变以往纸质材料“线下跑”、电子材料“线上移”的传统双轨制办案模式。
“我们依托这一平台,可以逐步形成一体化办案模式,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实现案件信息安全共享、办案协同优化,提升刑事案件办理智能化、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从而提升审判质效,让司法为民走上‘智慧’轨道。”承办法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