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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安徽法制报

危险驾驶案巡回审理到社区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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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3版:江淮法眼       上一篇    下一篇

危险驾驶案巡回审理到社区

版次:3  2024年07月01日

本报讯(通讯员 孙浩)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烈山镇凤凰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社区工作人员和附近居民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法官依法核实当事人身份,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诉讼环节,对二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某某、梁某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结合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悔罪态度等因素,法院对张某某、梁某某作出了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元的判决。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并深刻认识到了自身危险驾驶所造成的巨大危害,以后坚决引以为戒,不会再犯。

有声的审判带来无声的震撼,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让社区干部和居民“零距离”地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切身感受到触碰法律底线所付出的惨痛代价,引起了在场人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强烈共鸣。法官还结合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的社会危害及法律后果进行了深入释法析理,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教育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