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叶蓓)6月17日,休宁县检察院检察干警来到西田国有林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眼前的景象已经焕然一新。“补植的树苗已经长绿,林区也设置了公益林保护‘永禁碑’”。
2022年3月,该院在办理陈某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发现,西田国有林场山场中大量杉树被毁坏,其中被砍伐杉木500余株,被环剥树皮杉木2000余株,被剥树皮的杉树树枝、树叶已枯黄,呈现死亡状态。该院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职能作用,依法追究了陈某刑事责任,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陈某先后投入50余万元进行补植补种和抚育。
同时,该院在深入调查、实地走访调研后,发现被毁坏的杉树属于西田国有林场公益林,县林业局、西田国有林场在管护生态公益林工作中存在管理制度漏洞、管护不到位等情形。2022年4月,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公益林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加强公益林地保护宣传、完善公益林管护制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公益林管护宣传和培训会,对公益林山场再次摸底排查,并对生态恢复栽种树木进行抚育管理,确保树木生长,同时在案发地设置了一块“永禁碑”,将该案作为重要案例进行宣传,警示村民要善待林木、保护生态环境。
新设立的公益林保护“永禁碑”,时刻警醒人们保护公益林地的重要性,公益林地一平方米都不容破坏。下一步,休宁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定期督促检查整改情况,防止“一发了之”,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