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静)笔者6月19日了解到,宁国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深化未成年人、困难妇女、老年人、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在办理检察业务的过程中注重主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困难之中都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情。
“感谢检察机关,感谢党和国家。这笔钱解决了我家的燃眉之急!”吕某某对发放救助金的检察官感激地说。2024年3月28日,该院控申部门收到刑事部门移送的吕某某司法救助案件线索,遂立即进行审查。经核查,王某某系一交通肇事案被害人,事故发生后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肇事者吴某某应负全责。然而吴某某事发后不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家属吕某某遂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吴某某应赔付各项损失63万余元,吴某某在赔偿了5万元医药费及丧葬费之后,其名下已无其他财产可执行。而被害人的家属吕某某每月仅有少量的职工养老保险收入,无其他额外收入。吕某某的儿子离异,常年在外务工,吕某某现租住在城里陪护孙子读书。现其丈夫因交通事故致死,让这个家庭更加困难。
该院控申办案检察人员在审查了吕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第一时间启动救助程序,并迅速履行相关手续,为其申请到1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将其发放到被救助人手中。“司法救助的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我们一直着力把这项检察机关的‘民生工程’做深做实,真正响应最高检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号召。”该院控申部门负责人表示。
该院表示,将继续秉持“应救尽救”的理念,强化内部的协作配合,加强外部的联动互通,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关乎民生利益的案件,擦亮民生幸福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