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黄雨欣)“我宿黄山碧溪月,听之却罢松间琴。”古往今来,赞美黄山的古诗词数不胜数。为守护“大美黄山”,近年来,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打造“益路太平”公益检察品牌为抓手,积极能动履职,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依法通过公益诉讼维护绿水青山生态美,助力中国最美县域—黄山区建设。
能动履职,“益”心守护森林绿。森林可以净化空气,是巨型的纯天然制氧厂。黄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公益诉讼维护绿水青山生态美。近3年来,发出林木资源保护检察建议5份,提起破坏森林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破坏森林资源单独民事公益诉讼2件,同时通过补植复绿、碳汇赔偿、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等替代性修复生态方式,让生态资源破坏者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已补植复绿上百亩,为森林保护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协同联动,“齐”心守护湖水清 。水是生命之源和健康之本,人类的生产和生活都离不开干净的水源。黄山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对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严重损害所捕捞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力保护太平湖清澈碧透。近3年来,共办理破坏渔类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共获得生态损害赔偿金16万余元,开展增殖放流,有力地促进太平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
助力保护,“专”心守护文物安。黄山区地处长江文化与徽文化的交会地带,拥有徽文化、红色文化等多重文化渊源。黄山区检察院用心用力做好徽文化文物遗产保护和英烈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深入谭家桥镇、甘棠镇、焦村镇、永丰乡等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开展现场核实,发现仍存在保护不到位情形,依法向当地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做好文物防火防水等保护工作,确保文物的安全。相关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保护责任,有效地让文物活起来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