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春生(左一)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潘春生(左二)在调解一起医疗纠纷。
人物名片:
潘春生,男,中共党员,1960年2月出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马鞍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所获荣誉:
2022年,获安徽省“十大法治人物”提名;
2022年,当选马鞍山市“十大法治人物” ;
2023年,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医疗服务具有专业门槛,医患双方在认知上的信息不对称,是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2020年以来,潘春生主持调解疑难复杂案件142起,调解成功率95%以上,执行率100%,医患满意率达98%。
以法为药
潘春生长期从事卫生行政执法、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调解等工作,从市卫健委退休后,他拒绝了高薪邀请,决定继续发挥余热,欣然扛起市医调委的领衔责任。
调解工作中,潘春生以人民调解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引进门、查事实、定责任、解纷争、促提升”五步流程,探索出树导向、依法解、促防范的“导、解、防”工作法。通过总结归纳近十年来马鞍山市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写成《五步工作法化解医疗纠纷13年工作实践》《杜某与某三级医疗纠纷案》等,为找准医患纠纷原因提供了参考。
2023年11月,马鞍山市医调委会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受到中央政法委通报表彰。潘春生作为获奖代表进京领奖,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
以调促防
每调解一起纠纷案件,潘春生都及时将医疗技术评估意见、应该汲取的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反馈给涉事医疗机构,防范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2021年8月,患者陈某因头晕乏力到某医院就诊。当班医生提出诊疗意见,陈某不认可,并自述既往反复发作上述症状,要求输液治疗。半小时后,陈某病情突然恶化,在转院途中抢救无效死亡。
经评估,陈某系心源性猝死,基层医院抢救能力有限,对患者病情严重性评估不足,医患沟通不到位,存在一定的疏忽和过错。
调解中,潘春生明法析理,逐步使患者家属认可评估意见,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案件了结后,他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专门到涉事医院反馈,强调医患沟通、规范诊治的重要性,帮助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效。
在潘春生的努力下,当地因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聚众堵路等事件大幅减少,也没有发生“赖床”现象和暴力伤医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医疗纠纷的发生,切实发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维护医疗秩序“稳压器”的作用。
以规为尺
走进马鞍山市医调委,院墙上“依法公平公正调解”8个方正红字,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再往里走,整墙的锦旗映入眼帘。
潘春生注重发挥制度作用,制定《马鞍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明确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以及文书格式,实行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调解流程、政策标准以及调解人员公示“五上墙”,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
“起初我是不怎么相信医调委的,觉得他们肯定会偏向医院。但我现在对他们只有感激!”曾经饱受病痛折磨的唐先生,正是在马鞍山市医调委的帮助下,拿到了应有的赔偿金。
在潘春生的推动下,马鞍山市医调委每年撰写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年度分析报告,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召开医疗纠纷分析会,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对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助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