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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庆市区低速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和营运秩序规范整治工作》 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日期: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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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2版:政法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安庆市区低速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和营运秩序规范整治工作》 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版次:2  2024年05月29日

根据安徽省、安庆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文件规定,我单位受托对《2024年安庆市区低速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和营运秩序规范整治工作》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求利益相关者的意见,现将决策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概况

按照市政府《安庆市区低速三轮车四轮车交通和营运秩序规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2024年底安庆市低速三轮车四轮车过渡期满,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非标车辆有序退出,制定相关管理政策。

1.扩大市区三四轮车禁限行范围。2024年8月18日起,每日07:00至22:00,市区沿江路—港口路—迎宾东路—潜江路—中山大道—集贤北路—宜秀大道—环城西路—袁东路—沿江路合围区域(含上述道路),禁止三四轮载人电动车、三轮载货电动车通行。

2.入户引导个人用车退出。发动各区乡镇、街道综治等力量,开展入户宣传,逐车、逐人登记联系方式,细化人车对应关系,点对点推送信息,督促淘汰违规车辆;过渡期满后,加强源头管理,最大限度杜绝违规上路。加强重点人群宣传引导,引导学生和家长不乘坐、不使用违规车辆。2024年8月18日后,市内小区内不得停放非标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2024年12月31日后,小区内不得停放非标载货低速三轮车、四轮车。

3.强化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断源头、控流通、查违章、净路面”专项行动,加大销售、运输、存储、改装、维修等环节监管力度,严查网上、网下非法销售,严防违规车辆新增。

4.强化执法整治。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勤路面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营运,严查三轮车、四轮车闯禁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路面通行秩序和停放管理。2024年8月18日后,市区非标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2024年12月31日后,市区非标载货低速三轮四轮车全部禁止上路行驶,执法人员严查非法上路车辆,违法车辆一律查扣。

5.强化车辆停放管理。过渡期后,由市公安局负责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违法停放的废弃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清理整治;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对人行道、道路范围以外公共空间以及公共停车场内废弃、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清理整治。2024年8月18日后,市区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内不得停放封闭三轮四轮载人低速电动车;2024年12月31日后,道路及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内不得停放载货非标低速三轮四轮车。

6.强化法制支撑保障。加强执法整治、车辆清理、回收处置等环节法律适用研究和指导,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诉讼纠纷做好法制保障。市民针对销售商家非法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进行维权时,相关部门要积极提供法制保障。

二、报告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合肥标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中科大校友创新园17号楼

联系人:洪工 电话:18656686646   邮箱:1245281180@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象范围:受决策事项实施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及张贴公告向公众公布决策事项信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3.征求意见主要内容:(1)您是通过以下哪种途径了解本决策事项?(2)您认为本决策事项的实施对安庆市交通环境是否起到改善作用?(3)您认为低速三轮车四轮车对当地交通有何影响?(4)您对本决策事项的实施,最希望政府部门做好下列哪项工作?(5)综合利弊,您对本决策事项的态度是?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告刊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拟决策事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合肥标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