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淮北市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倡导“说理式”执法,不断提升柔性执法质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推广事前提醒告知、事中轻微违法约谈与告诫、事后严重违法行政处罚“三段式”行政执法监管,推动行政监管由“一罚了之”向“惩教结合”转变,在可控范围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督导相关部门制定不予处罚清单。指导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不予处罚清单范围,全面梳理本部门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并结合淮北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扩大不予处罚清单范围,稳妥有序推进不予处罚清单全面覆盖各行政执法领域。
规范“免罚”“轻罚”案件适用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立案后不予处罚的和立案后减轻处罚的两类案件,均需经过法制审核程序。切实规范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现场照片制作,说明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事实理由、适用法律依据及自由裁量基准。
强化培训考核促进清单落地见效。督导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本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明确不予处罚实施的具体情形,准确把握免罚条件,规范免罚执法程序,落实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免罚轻罚于法有据、可回溯管理。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手段,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保障免罚轻罚清单制度落实落细。
下一步,淮北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能,围绕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要求,着力提高全市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助力打造淮北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赵晓红 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