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销售整治“回头看”
版次:3 2024年05月21日
为切实提高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质量,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狠抓整改时效,5月13日,黟县检察院联合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开展校园周边销售烟草制品专项监督“回头看”时发现,中小学校、幼儿园“红线内”的卷烟经营点已依法取缔,周边商户已自觉贴上了警示标语。
2023年底,黟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存在沾染吸烟不良习气的情况,经过初步调查走访,还发现大部分卷烟销售点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标志,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黟县检察院向黟县烟草专卖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大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卷烟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夏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