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岚)“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追回多年前的租赁费,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5月7日,收到30余万元执行款的申请人特地从淮南赶到定远县人民法院,将写有“秉公执法解民忧 清正廉洁品德高”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对法院高效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的努力表达由衷感谢。
2013年9月,某建筑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从某机械设备公司租赁塔吊设备,并签订了《设备租赁合同》。因某建筑公司拒付37.6万元租赁费,2017年11月,某机械设备公司将某建筑公司诉至定远县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然而,某建筑公司在支付首期租赁费后再次失约,于是,某机械设备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向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并联系该公司负责人督促及时履行。与此同时,法院经查询,发现某建筑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涉及多起案件,纠纷较多。为确保申请人权益得以有效保障,执行法官决定对某建筑公司银行账户采取冻结措施,实时关注该公司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4月,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某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提起查询,结果反馈该公司银行账户有一笔款项进账,金额足以支付拖欠的租赁费。随后,执行法官依法予以网上冻结、扣划至法院账户并交付于申请人,该案最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