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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局长出庭应诉 促实质化解争议

日期: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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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4版:法律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两位局长出庭应诉 促实质化解争议

版次:4  2024年04月24日

本报讯(通讯员 张博)4月8日,濉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起行政案件,被告方的行政“一把手”均出庭应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当日上午,濉溪县某托老服务中心诉濉溪县城管局行政处罚一案,濉溪县城管局局长出庭应诉。濉溪县某托老服务中心因不服濉溪县城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起诉要求撤销。庭审中,各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县城管局局长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结合案件背景、争议焦点及争议化解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调解,经过“面对面”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当日下午,董某诉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不予立案及行政复议一案,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出庭应诉,并组织9名一线执法办案人员旁听案件审理。

围绕行政行为及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原、被告双方按照诉讼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庭审中,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认真旁听。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及陈述等环节进行,承办法官在法庭上以案释法,促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有效促进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既体现出行政机关依法主动履职,又展现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有效缓解“官民纠纷”,对于提升“关键少数”法治意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