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2 2024年04月12日
李盼,女,安徽淮南市人,因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经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判决,本人现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道歉人:李盼